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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租期刚住4个月就被要求搬走 西安房产中介:我们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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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13: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房子将被法院查封,租户需尽快搬离。”收到中介发来的通知后,她紧急找了新的房子,但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问题却无法协调一致。
今年3月,王女士在西安市草场坡邻近 的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谋划 有限公司签订《西安市衡宇 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为一年,每月房租800元,随后她分两次付清了一年的房租及800元押金,共计10400元。4月初,王女士住进了西安市环城南路的西安碑林博物馆家属院,和其他两名租户一起合租。
8月3日,王女士和其他租户突然收到中介通知,要求他们尽快搬离。“我们三名租户和中介有一个微信群,中介在群里说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让我们在8月10日前搬走。”王女士说,收到通知后她找中介理论过,但没有回旋余地,必须得搬走,于是她紧急找了新的住处,并开始收拾器械 准备迁居 。
“我准备搬走的时候,中介给我算了退费明细,退还剩余8个月的房租和押金,但我还得再支付8月1日至10日的房租共260元。”王女士说,通知搬离本就很突然,中介不该 该收取这10天过渡期的房租,既然中介要收,她认为中介也应该按合同支付违约金。

8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西安碑林博物馆家属院,王女士正在出租屋里收拾行李,其他两户租户已搬走。王女士说,现在中介只退了4000元,不算违约金的话,还有2940元没有退,由于8月10日她和中介就违约金问题没有谈拢,所以她不肯 搬离,担心搬走后更无法要到赔偿金。
王女士的《西安市衡宇 租赁合同》写着,承租人(乙方)王女士,出租人(甲方)西安宾利房产,居间方(丙方)为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谋划 有限公司,违约责任部分写着,租赁期间若非乙方过失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衡宇 的,甲方退还剩余房租、押金外,还应赔偿一个月房租视为违约金。
随后,记者联系到西安宾利房地产营销谋划 有限公司负责人贠先生,他说,公司与房主 签订的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但房主 因债务问题,该房子已被法院查封,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要求处理租户问题,所以才要求租户尽快搬离。“我们也是受害者,现在公司运营已经很困难了,最多只能给租户再赔偿300元作为迁居 费,其他的也无能为力了。”
8月11日下午,王女士告诉记者,最终她接受了中介公司提出的赔偿计划 ,收到了400元的违约金以及剩余租金。
文/图 华商报记者 田睿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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