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回复: 0

【十堰】十堰将严打涉嫌公租房造孽 行为!有这些行为将予以清退

[复制链接]

9443

主题

0

回帖

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28337
发表于 2024-3-1 13: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秦楚网讯 记者 徐国文 特约记者 王丽 报道:日前,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下发《关于袭击 利用公租房骗取钱财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指出,为维护保障房分派 治理 的公平 性和严肃性,切实掩护 群众正当 权益,十堰将严厉袭击 利用公租房骗取钱财行为。
《通告》明确,十堰城区公租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相符 条件的家庭租赁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严禁任何单位或小我 以任何方法 骗取公租房。
《通告》提醒,十堰城区公租房保障对象是十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相符 条件可随时申报,广年夜 群众切勿听信可通过特殊渠道获得公租房的谣言。群众申请公租房保障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配租政策和解决 指南,具体可上岸 十堰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官网,也可拨打8110851公租房专线咨询,还可到十堰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503室窗口咨询(汉江南路15号)。
此外,公租房属政策性保障住房,在受理、审核和分派 进程 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广年夜 群众若发明 单位或小我 利用公租房行骗谋取利益,或已被单位或小我 骗交了费用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将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严厉袭击 造孽 分子。
与此同时,群众若发明 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可向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机关纪委举报,一经查实,按相关划定 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通告》还指出,目前,十堰公租房没有“住满5年可购买”的政策,请广年夜 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谨防上当受骗。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享受到住房保障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清退,并计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
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年夜 群众对公租房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立即处理。
举报投诉德律风 :8110851,市房地产办事 中心机关纪委监督举报德律风 :8118900。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欢迎向我们报料,一经采取有费用酬谢。
报料微信存眷 :13807280110,报料德律风 :0719-811011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货拉客微商论坛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GMT+8, 2024-9-22 07:24 , Processed in 0.082902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Huolake!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