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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退货难?司法解释打出组合拳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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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12: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央广网北京3月2日消息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宣布 会,宣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司法 若干问题的划定 (一)》(下称《划定 》)。
据悉,《划定 》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直播营销民事责任、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划定 ,共20条。《划定 》将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网购的商品实物与商家图片不符、申请退货遭商家拒绝的情况。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敏表示,对于这些网购中的痛点和顽疾问题,司法解释打出了组合拳,通过几个方面进行规制。
一是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解决退货难的问题。网络购物中的商品一般是通过图品或者视频展示,尤其是通过不雅 看直播购物的情况,消费者有时容易激动 消费。司法 基于网购的这个特点划定 了无理由退货制度。然则 在实践中有的商家会以各类 理由推脱,拒绝退货。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需要 进行拆封检验 ,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拒绝消费者行使无理由退货权。当然,消费者拆封检验 的时候也要包管 不影响商品完好。
二是明确即使签收商品也不料 味着认可商品质量及格 。实践中,消费者签收商品时一般不会拆开商品详细查看,更没有时间试用。但有些网络消费合同格局 条款单方划定 ,消费者签收商品后,就不得提出质量问题,这种格局 条款显然是不合理的,司法解释明确划定 ,有关“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质量相符 约定”的格局 条款无效。
三是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问题,规范网络促销行为。在网上买器械 ,经常会附赠一些赠品、奖品,有些商品是消费者用优惠券或者积分换购,或者以较低价格换购,这些属于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司法解释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
四是明确经营者赔偿许诺 要遵守,解决乱许诺 、许诺 不落实的问题。实践中,商家有时候会作出“假一赔十”等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许诺 ,这些许诺 对于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也会产生影响。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发明 存在假冒伪劣等损害消费者正当 权益的情形时,商家又拒绝履行许诺 。对此,司法解释明确,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依照 许诺 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切实维护消费者正当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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