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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称几乎全新!女子花上万元网购二手名牌包,到货后“新旧不符”起诉获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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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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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06: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绵阳的王女士在网上发明 一款二手名牌女包,卖家称“几乎全新”,心动的王女士花了1万余元购买。但女包邮寄到后,王女士发明 新旧水平 相差甚远。在要求退货无果的情况下,王女士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3倍商品价款。
10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市游仙区法院获悉,近日,经法院调剂 ,卖家同意退货退款,并赔偿 王女士2000元。
前段时间,王女士逛“闲鱼”平台时,发明 一款心仪的二手名牌女包,卖家将该包描述为“几乎全新”。在与卖家进行简单沟通后,王女士支付了货款11399元,卖家遂将该包邮寄给王女士。
然而,收到快递包裹后,王女士打开包装傻了眼,女包的新旧水平 与她的期待相差甚远。随即,王女士与卖家联系沟通,希望退货退款,但对方以“尽到了告诉 义务”“每小我 的评价标准不合”为由进行推脱。
无奈之下,王女士以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卖家诉至游仙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3倍商品价款。
承办法官郑金蓉通过审理发明 ,本案所涉争议焦点为,网购商家对案涉女包是否进行了全面披露,商品宣传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因奢侈品鉴定进程 较为庞杂 ,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郑金蓉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剂 ,对双方存在的不合 作进一步梳理,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
征得双方同意后,郑金蓉当庭进行调剂 。在她不懈努力下,卖家最终同意退款,并赔偿 王女士2000元。
为避免双方后期履行进程 中涌现 “麻烦”,郑金蓉组织双方配合现场履行,王女士当庭将案涉女包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给卖家,卖家也表示将依照 调剂 内容积极履行退款义务。

↑王女士当庭将女包寄出
法官提示:网购在带来便捷的同时,往往随同 着诸多司法 风险。经营者应当依照 司法 划定 从事经营活动,如实宣传商品信息;消费者应当在网购进程 中多加比较 ,做好“网购陷阱”的预防办法 。面对造孽 侵害,应当积极维权。
张黎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编辑 官莉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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