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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隐瞒“凶宅”事实 买家知晓后陷入恐惧 法院判决卖家返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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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23: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楚天都会 报极目新闻讯(记者赵贝 通讯员郭思雨)5月6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仙桃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因隐瞒衡宇 真实情况产生购买“凶宅”纠纷的案件,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卖家返还买家购房款。
2021年3月,许某通过陈某张贴的衡宇 出售通告 ,与陈某取得联系,希望购买陈某拟出售的衡宇 。经协商,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许某将30万元购房款一次性支付给陈某。同年6月,双方解决 了衡宇 过户手续。
2021年8月,许某与邻居聊天时得知,有一名女子2020年在许某所购买的衡宇 中被谋杀。在与公安机关核实了解情况后,许某陷入恐惧,不肯 在该衡宇 中居住。许某认为陈某在出售衡宇 时,未告诉 这一重要事实,导致其作失足 误决定,要求撤销衡宇 买卖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双方因此产生 争议,许某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介绍,老实 信用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来源基础则之一,出售“凶宅”时,卖方应当将衡宇 内产生 非正常死亡的事实作为重年夜 信息告诉 买方。买方在买到“凶宅”后,若与卖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依据 具体情况,主张重年夜 误解或受欺诈请求撤销衡宇 买卖合同及赔偿相关损失:若买方有证据证明卖方明知交易衡宇 系“凶宅”,却有意 隐瞒或虚假告诉 该信息,可以考虑主张受欺诈,请求撤销合同来维权;若买方没有证据证明卖方明知该交易衡宇 系“凶宅”,可考虑订立合同时存在重年夜 误解,请求撤销合同来维权。
本案中,陈某在明知该衡宇 系“凶宅”的前提下,隐瞒衡宇 真实情况,导致许某因欺诈陷入毛病 认识,从而作出购买衡宇 的毛病 意思表示,许某有权要求撤销购房合同。
仙桃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撤销许某与陈某签订的《衡宇 买卖合同》,陈某返还许某30万元购房款与4500元的衡宇 买卖契税。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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