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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用二手货当新货卖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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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23: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章程)近日,家住广州市番禺区的李先生前往某名牌汽车4S店改换 年夜 灯,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4S店竟以九千元的价格为他安装了二手车灯。本案经广州法院审理后,判决涉案店家支付三倍赔偿,并支付鉴定费以及拆检费等。
2021年1月,原告李某汉的汽车产生 刮擦事故后送往被告广州某名牌汽车4S店维修, 4S店以九千元的价格为其改换 一盏车灯。
李某汉在进行收车检查时,发明 改换 的车灯与原车灯有异,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系正常现象。李某汉又将车开到其他维修店咨询,发明 被告4S店改换 的年夜 灯缺失灯眉固定脚,有加工痕迹,疑似旧件翻新。
2021年2月,第三方机动车鉴定机构确定,被告4S店改换 的年夜 灯为再制造件。
李某汉遂起诉至法院,主张被告行为组成 欺诈,应退货赔款。对此,被告4S店认为双方无明确约定维修案涉车辆不克不及 使用再制造件,其不存在欺诈行为,不该 承担赔偿责任。
番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4S店向原告李某汉支付赔偿金27000元、鉴定费2000元、拆检费1200元。此外原告李某汉将所购的左前年夜 灯退还给被告4S店。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指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及《机动车维修治理 划定 》,经营者应当真实、全面地提供有关商品或者办事 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如果产品存在瑕疵,则经营者需确保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办事 前已明知该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司法 律例 强制性划定 。
诚信是一小我 的立身之本,也是一家企业的兴业之基。各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进程 中,务必恪守老实 守信原则,强化守法经营意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不雅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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