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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商家涉虚假宣传 被判“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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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22:5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泉州网11月17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璇璇)网络购物极年夜 处所 便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但消费者一不小心也会遇上需要维权的烦心事。是自认不利 退货退款呢?还是依法要求三倍赔偿呢?
今年4月,孙某通过其淘宝账号在淘宝购物平台,向黄某所经营的“真蚕丝绸高等家居服”商号 下单购买一套桑蚕丝绸真丝睡衣,并支付货款243元。该睡衣商标标签上显示成分“真丝100%”,且孙某在淘宝购物平台上与黄某商号 客服沟通时询问“这个是100%真丝的吗”,黄某商号 客服回答“是的”。
5月,孙某又在黄某的商铺下单购买四套睡衣,孙某在淘宝购物平台上与黄某商号 客服沟通时,黄某商号 客服又称“我们不是100%桑蚕丝”,前后表述不一致。
随后,孙某与商号 客服协商,要求“退一赔三”,商号 客服称可以退回且承担运费,但拒绝赔偿。因双方协商未果,孙某作为原告,将黄某起诉到洛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其“退一赔三”。
洛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商品,其正当 权益受到掩护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办事 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办事 的质量和使用办法 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看成 出真实、明确的回答 。近日,法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的划定 ,判决黄某要接受退货并承担三倍赔偿。
法官介绍,该案中,虽然涉案商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然则 被告商铺客服运用“真丝100%”等极具吸引力的告白 语进行宣传,干扰消费者自主做出购买决定,既扰乱了市场的正常竞争环境,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网购交易进程 中,广年夜 消费者应提高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既要考察电商卖家的可靠性,也要做好交易证据的采集与保存,以便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通过正当 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提醒网店经营者不要心存侥幸,网上销售同样要老实 宣传、诚信经营,不然 不只 自砸招牌,还可能承担相应的司法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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