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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网购!网购维权攻略,你真的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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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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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12: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hello,列位 小可爱,咱们今天要说的是网购,那说到网购就不得不说淘宝天猫的双十一活动了。
依据 去年阿里巴巴宣布 的数据显示,2020年天猫双11的总成交额达到了4982亿元。
(天啦撸~小编只买了几十块钱打折的火锅代金券!忸捏 忸捏 -_-)
身为剁手党一员的你,这些问题你一定遇到过
01:付定金后悔了,怎么办?
定金一般不克不及 返还,用来冲抵价款。消费者可以支付尾款并收货后,适用 7 天无理 由退换货来退货退款。
依据 《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 25 条划定 ,除去消费者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 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和期刊四类商 品以外,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 7 日内无理由退货,且商家应当在收到退回商品 之日起 7 日内返还货款。
02:网购的产品配送中丢了,责任在谁?
《民法典》第 604 条的划定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 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然则 司法 另有划定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特殊情况:
1.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依照 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准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2.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 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3.出卖人依照 约定或者依法将标的物置于交付所在 ,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准时 起由买受人承担。
4.因标的物不相符 质量要求,致使不克不及 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 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 出卖人承担。
消费者维权指南:
首先,如果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依据民法,以买卖合同关系为司法 基础要求对 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的划定 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主张侵权责任。
其次,第二种维权、救济途径是:以虚假告白 为由,向销售者进行索赔。关于处罚性赔偿:若确认卖家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依据 《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 消费者可要求卖家增加赔付其网购费用的 3 倍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的,为 500 元。
关于“直播带货”中涉及食品类产品的,若消费者买到不相符 平安 标准的食品遭到 损害的,依据 《食品平安 法》,在要求卖家赔偿损失外,还可主张价款 10 倍或者损失 3 倍的损害赔偿,1000 元兜底。如仅是标签、说明书有瑕疵没有实质影响的,则弗成要求承担处罚性赔偿。
对于经常剁手的你们来说,这篇攻略真的是超等 实用!还不快赶紧 收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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