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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电车无法上牌 组成 欺诈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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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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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 12: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年来,折叠电动自行车成为不少年轻人青睐的代步对象 。然而,温州的刘先生网购了某品牌折叠电动自行车后,却遇上了无法上牌上路的糟心事。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卖家组成 欺诈,判决退一赔三。
2020年1月15日,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上的某品牌旗舰商号 下单购买一辆折叠电动自行车,支付货款2599元。然而,当刘先生前往车管所上牌的时候,却被工作人员告诉 自己购买的电动车及格 证上的型号、参数、电池容量、生产厂家信息与车辆实际不符,无法上牌。事后,刘先生多次联系卖家客服,卖家重新开具两份及格 证,但均与车辆实际信息不一致。
刘先生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的正当 权益受到了侵犯,便将卖家及电商平台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解除合同,退还购车款、支付赔偿款及误工损失合计11396元。
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先生购买涉案电动自行车因卖家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解决 上牌手续,不克不及 正当 上路行驶,卖家存在欺诈行为,刘先生可获得三倍购车款赔偿。此外,电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已向消费者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法 ,已履行作为网络平台提供者的义务,故平台不承担配合 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卖家退一赔三,合计10396元,刘先生将车辆返还卖家。目前该案已生效,卖家业已向刘先生退还购车款并支付赔偿款。
法官庭后表示,卖家向刘先生提供的电动车及格 证与实际不一致、宣传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刘先生基于虚假信息作出购买涉案商品的行为,应认定其行为组成 欺诈,依据 消费者权益掩护 律例 定,刘先生可获得三倍购车款赔偿。
法官提醒,消费者要有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勿过于轻信宣传,尤其购买年夜 宗商品、办事 时,应仔细核实商品信息,详细了解售后办事 ,留存相关购物凭证,一旦产生 争议,亦要理性维权。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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