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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90后男子刑满释放后KTV包厢强奸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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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23: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4月29日电 姚某,男,24岁,四川省南充市人,曾因犯抢劫罪被美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满释放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不仅聚众斗殴,还强奸他人,姚某于2014年7月5日再次被批准拘捕 。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8日凌晨2时许,柯某因在海口市一家酒吧内跳舞时与王某产生 碰撞,柯某遂叫来姚某等人追打王某,王某逃走,后姚某伙同柯某等人拦住王某的朋友小菊(化名)、王某某等人,要求其二人打德律风 让王某过来,并将小菊、王某某带到海口市一出租屋。2014年3月8日凌晨3时许,姚某将小菊强行带至一家KTV喝酒,之后将小菊拉到一包厢,脱失落 小菊的裤子,失落 臂 小菊的对抗 ,强行与小菊产生 性关系。
2014年5月28日凌晨2时许,刘某(另案处理)和被害人邹某因琐事产生 口角,二人相约在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八队公庙见面。而后,刘某纠集姚某等人到海口市秀英区书场村八队公庙处准备与邹某斗殴,双方一见面因言语不和产生 斗殴 ,在斗殴 进程 中,姚某等人持刀、砖头及用拳脚袭击 邹某等人,致邹某头面部、左胸部及左上臂等处受伤。经鉴定:邹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对于上述事实,姚某在开庭审理进程 中亦无异议。美兰法院认为,姚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产生 性关系,其行为已组成 强奸罪。此外,姚某还纠集多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组成 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美兰法院一审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七年。(记者吉羽 通讯员吕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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