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客淘宝货源 发表于 2024-3-1 13:18:48

1.7万网购名牌包结果是假货,法院判决商号 赔3倍

淘宝花1.7万元购买名牌包拿到手却发明 是假货,顾客李先生一气之下将卖家告上了法庭。近日,新洲区法院判了。
1.7万元买到两个假名牌包
李先生将商号 告了
2021年4月中旬,李先生通过淘宝平台在某服装商号 购买了两个LV挎包。双方约定两个包均为法国原装正品,总价格为1.7万元。当天,李先生向商号 支付了购物款。
4月底和5月初,李先生先后收到两个包。为防止买到假货,他开箱收货时专门录了视频。拆封后,李先生发明 挎包有一股刺鼻的味道,做工也很粗拙 ,怀疑自己买到了假包。于是,他找到一家鉴定机构对挎包进行检验,结果显示两个挎包都不是正品。
李先生与商号 沟通后,没有确认收货,后由淘宝网第三方平台退还了李先生货款1.7万元。李先生认为该服装店采取欺诈的方法 向他销售商品,侵害了自己的正当 权益,于2021年5月14日将某服装店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与服装店签订的买卖合同,并索要三倍赔偿。
法院判决
商号 付3倍赔偿金及鉴定费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提交的鉴定申报 是由不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机构作出的,不克不及 证明自己销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为查明案件事实,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品交由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真伪鉴定。2021年9月,经鉴定,李先生购买的两个挎包都不是正品。
法院认为,原告李先生通过淘宝网交易平台,在被告商号 购买了商品,双方对商品的质量、价格进行了约定,原告支付了货款,被告向原密告 送了货物,双方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成立。
李先生订单显示拟购买的商品为法国正品,被告也许诺 为代购法国正品,但依据鉴定结果,被告向原告出售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产品,被告以假充真的行为明显属欺诈。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原告李先生与被告某服装店签订的买卖合同,该商号 不仅要支付4000元鉴定费,还要支付李先生赔偿金5.1万元。某服装店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二审法院驳回了该服装店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法官提示,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的双方虽然没有签校勘 式的买卖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当消费者发明 购买的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的情形时,就应当保存好相关证据,并依据 相关司法 提起民事诉讼,这样既是对自身正当 权益的掩护 ,也是对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的监督。
司法 小贴士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的划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办事 有欺诈行为的,应当依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办事 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司法 另有划定 的,依照其划定 。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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