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客货源 发表于 2024-3-1 13:16:10

豪掷300万,购买 6.4公斤黄金首饰?湖南3人被刑拘!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侦查,胜利 打失落 一个为网络电信诈骗分子“买金洗钱”的犯法 团伙,三名犯法 嫌疑人分五次猖狂 购买了6.4公斤黄金首饰,为诈骗集团洗白300余万元资金。

2月20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工作中获得一条信息,有人利用他人提供的银行卡,在郴州城区各年夜 金银首饰店购买黄金等珍贵 金器,有洗钱嫌疑。随后,北湖公安分局组织反诈年夜 队、情报合成作战中心及涌泉派出所开展联合查询拜访 。3月15日,侦查民警分三个小组,先后在市城区及临武县城将胡某华、胡某龙、胡某超三名嫌疑人抓获归案,就地 缴获650余克的黄金首饰和一万余元现金。
经审讯,三名犯法 嫌疑人交代,今年2月25日,嫌疑人胡某华找到同村的胡某龙、胡某超,商量一起以购买黄金首饰的方法 ,帮上游电信诈骗集团洗钱,购买一次每人可获得300元的待遇 。为便于作案时进行联系,胡某华当即给胡某龙、胡某超各送了一台新的苹果手机。

2月27日中午,三名嫌疑人驱车从临武县赶到郴州市区,先在国庆北路一金器店刷卡购买了51万元的黄金后,又转身到这家金器店人民中路的分店,再次购买了38万元的黄金首饰。3月3日、11日,三名犯法 嫌疑人在文化路一珠宝商行豪掷180万元,分两次买走共计3800余克金器。随后,将一批批抢购到的金器交由上游诈骗分子处理。3月13日晚,三名嫌疑人再次到文化路一金器店,刷卡31万元购买了650余克金器。
经查询拜访 发明 ,犯法 嫌疑人所刷卡里的资金全部是上游诈骗分子诈骗得来的,他们在上线的远程操控下,购买年夜 量黄金转手交给上游诈骗分子,再由上游诈骗分子将黄金“变现”进行洗钱。
目前,三名犯法 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法 所冒犯 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傍边 。
警方提示
相关司法 :“掩饰、隐瞒犯法 所冒犯 ”,是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解决 与偷盗 、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司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法 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办法 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划定 处罚。
转自:北湖公安
来源: 红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豪掷300万,购买 6.4公斤黄金首饰?湖南3人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