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客论坛 发表于 2024-3-1 13:10:54

豫论场丨微信群奚弄 领导被开除?“法治”不克不及 成为“人治”的幌子

来源:河南日报网

□刘俊锋
重庆市武隆区某旅游公司职工贺某因在微信群里奚弄 领导被开除,这事儿经媒体报道后引发普遍 存眷 。
贺某因在微信群里发送“一年夜 批boss即将达到 战场”等文字及脸色 信息,被公司以“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为由开除。贺某不服,提起诉讼。日前,重庆市武隆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开除贺某缺乏依据,不具有正当 性,判决公司支付贺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类似“谈话 失慎 ”惹领导不愉快 、给自己惹祸端的事例,在近年已不是个案。曾几何时,因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情绪或者意见,被单位卷铺盖 的有之,被跨省追捕的有之,被异地判刑的有之。虽说朋友圈也不法 外之地,揭橥 欠妥 言论要承担相应后果,但揭橥 什么样的言论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会违反司法 划定 ,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问题。
贺某被开除,是因为他的言语行为被认为是触犯治理 制度,被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相关划定 予以开除。
然而,正如法院审理认为,贺某并不存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贺某并未在上班期间与他人闲聊,并且贺某的言语也未跨越 需要 的限度,最多只能算得上是对领导的奚弄 ;贺某在员工自行组建的微信群中谈话 ,并未对外公开,对公司影响有限;公司的《行为守则》属于普遍性的价值认知和行为准则,缺乏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性指引效果。因此,公司以贺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划定 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明显缺乏依据,不具有正当 性。
从这个案例的具体情况来看,该公司的领导也不是没有法治意识,他们也认为是依照 法条和制度划定 来处理事情的。然则 事实上,他们并没有站在公平 的立场,存在对法治的误解。
如果治理 方总是对员工居高临下,对权利和制度之间的关系缺乏清醒的认识,清高 地发号出令 ,自然得不到有效规制的效果。虽然名义上是依法处理 ,实际上却作出了与国度 司法 律例 精神相悖的决定。
治理 方依据公司的治理 制度,甚至借用劳动法来制裁人 工,殊不知司法 不是为某些人某些治理 方片面 提供的,这些司法 律例 平等地掩护 所有人的权益。再说,你制定的治理 制度也不一定完全相符 法治精神。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 会有一些员工会因为小我 的言行,尤其是因为对领导的出言不逊或者“不敬”,被单位以违反制度的名义辞退开除,多半 人也往往忍尤含诟 ,没有维权或者维权不克不及 。
从贺某胜利 维权的例子来看,笔者认为普通员工不该 当是被随便拿捏的软柿子,司法 条文也不是某些治理 者拿来随意器量 他人的软尺子,那些动不动拿单位制度说事、开除员工的行为应该好好掂量掂量。
法治理念已经长入人心,法治胜代人治是时代前行的必定 。以某些人的好恶作为出发点,想治谁就治谁的痼疾,已经与时代格格不入。那些以法治为名号,骨子里却是人治的行为,将一步步受到法治的“蚕食”;那些隐藏在法治之名下的人治行为也将逐渐被“迭代”;那些无意识地将人治与法治“紧密结合”的治理 者也该因此受到警醒!
这个事例,虽然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个小小民事案例,然则 以小见年夜 、坐井观天 ,却可以看到其是法治进步河流中的一朵浪花,足以让人们看见法治前进的潮流——全民守法、全民用法正在成为时代趋势,渐强的法治意识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正在成为这个时代每一小我 奋力前行的篙桨。
“心体光亮 ,暗室中有青天;念头暧昧 ,白日下有厉鬼。”法治就是无处不在的青天,相信我们每一小我 都能心体光亮 、充分享受法治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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