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货源 发表于 2024-3-1 12:52:44

消失的网店:网购16箱坚果未收货,商号 注销快递德律风 成空号

澎湃新闻实习生 李蓉 记者 庄岸
湖南郴州的曹女士在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支付1168元购买了16箱坚果,在物流显示正常的情况下,却没有收到货。随后,卖家先是表示补发,后又表示退款。曹女士在期待 收货中,卖家注销了其公司。
日前,曹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她之后联系1688购物平台,却被告诉 平台无法赔偿其损失。而涉事快递公司中通快递至今未对前述物流信息的真实性作出回应。

警方受理曹女士受愚 案。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和网络截图
曹女士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月22日,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受理了其受愚 案。
中通快递客服则称,“发件人和我们是合作关系,是月结客户,所以有遗失货物会直接退还给卖家,建议收件人直接联系商家处理。”
网购10天后未收到货
2021年1月3日,湖南郴州的曹女士在电商平台阿里巴巴1688批发网网购了16箱总价值为1168元的沃隆每日坚果,该商品商号 名为义乌市兴坛电子商务商行。

曹女士在阿里巴巴1688平台上的订单。

曹女士订单的物流信息,快递员手机为空号。
平台物流记录显示,该商品1月3日晚卖家声明发货,运单号码:75427830307062,物流公司为中通快递(ZTO),同时,该货品还生成了物流编号。1月4日,上午9点多,货物显示在长沙市场部的长沙一号仓揽收,并留有揽收德律风 15678945628。10点多,快件显示,“离开长沙市场部已发往长沙中转部”。
曹女士表示,她看到显示了物流信息,就很宁神 的期待 收货。同时,由于父亲病危,便没有太在意这单快递。
直到1月13日,曹女士仍没能收到这16箱坚果。澎湃新闻注意到,依据 阿里巴巴平台的规矩 ,“若使用支付宝担保交易,自卖家发货之日10天后,如果买家逾期不确认收货,也没有申请退款,系统将默认完成交易,直接付款给卖家。”
1月13日晚,在平台显示“已收货”之后,曹女士联系名为“兴坛电子商务”的商号 ,该卖家回道,“丢件了亲,已经补发了,明天上午给新单号您”。
随后曹女士投入到料理父亲后事傍边 ,没有再跟进。


曹女士未收到货后与卖家沟通。
1月21日,曹女士既没收到新单号,也没收到货。她再次联系商号 ,被告诉 ,“客服正忙,请加随身V星hua22389,或自行拍下,谢谢”。曹女士要求提供单号,被要求“您v发我一下”。
曹女士表示,出于对阿里巴巴平台的信任,她没有加对方的微信私聊,坚持在阿里巴巴上沟通和申诉。
1月30日,曹女士要求卖家退款,被告诉 “会自动退到你支付宝的,宁神 ”。2月2日,卖家表示“2月8日之前会到您支付宝上”。2月19日,曹女士再次在阿里巴巴上联系卖家,却发明 她发送的“请退款”信息至今显示为“未读”。
截止目前,曹女士依旧没有收到卖家补发的货物,或者退款。中通物流信息显示,该物品仍为“在途,耗时52天。”
快递手机空号、卖家公司注销
澎湃新闻拨通了曹女士该笔物流信息的揽件员德律风 ,发明 是一个广西南宁的号码,而不是货物发送地湖南长沙的号,同时,这个号码为空号。

快递公司表示曹女士应该联系商家。
曹女士与中通快递公司沟通,对方表示,“我司核实未找到已遗失,会按合同月结赔付商家;我司已通知商家联系您处理售后补发或退款,我司已通知商家联系您处理。”
湖南某公司高等 司法 参谋 胥谷峰告诉澎湃新闻,若因快递方面原因丢件,则由快递向卖家赔付。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快递仅与卖家存在合同关系,不向买家赔付。
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江认为,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取 快递物流方法 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然则 司法 另有划定 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曹女士未收到货而自动签收,应由卖家承担曹女士签收的举证责任,而卖家并未提供收货人本人签收货物的签收底单等证明,则视为买家并未签收。
然而,曹女士此时已经无法联系买家兴坛电子商务。曹女士试图加该商家留下的微信号hua22389,但已经加不上。
天眼查信息显示,义乌市兴坛电子商务商行是一家由自然人“唐波”,于2018年6月29日注册的个别 户,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义务市江东街道山口村56幢3号201室,企业联系德律风 18473886272。2月25日,澎湃新闻拨打该德律风 发明 ,该号码归属地为湖南娄底,显示为空号。

在平台默认曹女士收货当日,商家注销。
工商挂号 信息还显示,商家“义乌市兴坛电子商务商行”显示为“已注销”,注销于2021年1月13日被核准,这一天正是曹女士被商家告诉 货物丧失 、会进行补发的时间。
曹女士怀疑这条显示已发货、但无法联系快递员的物流信息,也可能是虚构的。她多次联系中通快递,但截止目前,中通均未赐与 她回答 。
澎湃新闻联系中通快递客服,对方对曹女士这单“在途,耗时52天”的快递,未给出合理解释,仅表示,“发件人和我们是合作关系,是月结客户,所以有遗失货物会直接退还给卖家,建议收件人直接联系商家处理。”
消费者的损失谁来负责?
曹女士转而联系阿里巴巴请求退款,2月19日,阿里巴巴回复她,“已操作下架商号 处理”,但阿里巴巴不克不及 给曹女士退款。理由是,“交易为售后交易,钱款不在平台。建议她寻求司法渠道维权。”阿里巴巴没有向曹女士提供能联系上商号 的德律风 。

阿里巴巴表示无法给曹女士退款。
澎湃新闻就曹女士经历联系阿里巴巴客服时,被告诉 ,“该商家不配合处理,也没有交付过包管 金,所以平台无法给曹女士退款。以前商家自愿交纳包管 金,但随着问题的涌现 ,2020年8月6日开始包管 金已经成为商家入驻的必须项,依据 经营内容的不合分为3000、5000、10000元不等。”
胥谷峰和刘志江律师均认为,依据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划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办事 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法 、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挂号 ,建立挂号 档案,并按期 核验更新。
在买家自动收货后,货款已进入卖家账户,平台无权强制卖家退款;但平台有义务提供卖家的基础信息,如拒绝提供,可与卖家一起列为配合 被告。
“商号 是否向平台缴纳包管 金与本案无直接联系关系 ,即便没有缴纳包管 金,平台也仍需向买家提供卖家信息。”胥谷峰说。
刘志江律师认为,平台作为线上交易的监管者,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四十四条划定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办事 ,其正当 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办事 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克不及 提供销售者或者办事 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法 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许诺 的,应当履行许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办事 者追偿。平台未提供商家的基础信息是属于违法行为。
曹女士转而向警方报案,2月22日,曹女士受愚 案已由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下湄桥派出所受理。
责任编辑:王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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