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客货源 发表于 2024-3-1 12:50:50

网购商品以次充好?

近日,涵江区人民法院通过在线庭审“云平台”,胜利 调剂 一起信息网络买卖案件,使身处两地、跨地千里的双方当事人和平解决网络购物纠纷。
2020年9月,陈某通过网购平台在湖北某公司的天猫旗舰店内购买了部分腊味风干鱼。收货后,陈某在享用该食品期间却发明 异常,该食品在口中残留的咸味经久不散,甚至不减反增。这便引起了陈某的疑心,“这腊味风干鱼不会有问题吧?”他仔细查看了腊味风干鱼,发明 该产品外包装上并无标识生产日期,并且 也没标识营养成分表。随后,陈某还将剩余腊味风干鱼拿到相关单位进行检测。经检测,该产品的钠含量严重超标,碳水化合物实际含量低于其标示值。陈某便立即与商家协商,要求其退货并赔偿相关损失。但商家一直以上报处理为由搪塞,迟迟不肯理会陈某的诉求。与商家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陈某选择了向涵江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涵江法院受理该案件后,经办法官黄法官便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但被告湖北某公司表示其身在湖北,与福建相隔千里,到庭加入 诉讼及调剂 的人力成本、路费成本太高。为包管 调剂 的有效性和及时性,黄法官及时跟进,多次德律风 联系双方当事人沟通调剂 计划 。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件得以顺利调剂 结案。
经调剂 ,湖北某公司同意于2021年5月25日前一次性支付陈某购物款、赔偿款计6000元,陈某最终正当 维权,获得 了应得赔偿。调剂 结束后,陈某向法官表示:“感激 法官的温情调剂 ,赞助 投诉无门的我正当 维权!”
自政法部队 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涵江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公平 司法”的工作主线,坚持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基本 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注重抓小、抓实,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充当起调剂 矛盾的“减压阀”。
来源:莆田晚报 苏圣彬 黄晖 陈蓉蓉
责编:杨美钦
编审:严绍香
监制:林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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