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源代理 发表于 2024-3-1 12:49:16

女子1500元网购高彷名表,再花2万买真名表,货到付款时以假换真

女子花费1500元在网上购买了一块高彷名表后。再从网上用货到付款的方法 购买一块价值2万元的同款真名表。等真名表到货时,趁快递小哥不注意“调包”,然后借故拒收,要求退货。自以为很聪慧 的女子,最后结局是.....

一、案情介绍
事发在海南海口。田某,女,陕西人,今年30岁,某物流公司的客服人员。
今年6月16日,海南海口港码头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报案人声称怀疑该辖区内某女子在其派送快递包裹时,趁其不备“以假换真”后借故退货,以此不法 获利。
公安机关经过查询拜访 取证后,于7月12日将该女子田某抓获。其时 拆封包裹时是在田某家门口走廊通道上,由于事发所在 没有监控录像,所以田某拒不认可 公安机关所指控之事实。
后经公安机关查询拜访 后发明 ,田某在货到付款真名表之前,还曾网上购买了一块价值1500元的同款高仿名表。当真名表到货时,田某趁快递小哥不注意,用提前准备好的高仿名表与真名表调包,之后以怀疑收到的货有可能是二手货为由拒绝签收。

由于其时 快递小哥没注意,故田某自以为到手 了。可当高仿名表冒充真表寄回到雇主 那时,雇主 告诉 快递小哥是被“调包”了,并附上了证明原件是真表的相关证据。
公安机关依据 田某购买高仿名表的记录找到卖家,后经确认田某购买的那块高仿名表的编号与退回到雇主 的那块表的编号一致。
在年夜 量证据摆在面前,田某不得不认可 其通过调包以假换真的犯法 行为。随后,公安机关将田某刑事拘留。(来源:海南特区报)
二、田某该如何入罪
该案件在网上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田某组成 偷盗 罪,一种认为田某组成 诈骗罪。
认为组成 偷盗 罪的理由是,田某是在快递小哥手上“调包”的,造成家当的损失也是快递小哥(因他的原因导致损失,一般由本人负责)。所以应认定为田某偷盗 了快递小哥的财物。
认为组成 诈骗罪的理由是,田某本意是想以假换真,骗取真表雇主 的钱财。
那么田某的行为到底是该以偷盗 罪还是诈骗罪予以追究呢?我们先来看看两种罪名的相关司法释义。
《刑法》第264条划定 ,偷盗 罪是指以不法 占有为目的 ,偷盗 公私财物数额较年夜 或者多次偷盗 、入户偷盗 、携带凶器偷盗 、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66条划定 ,诈骗罪是指以不法 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 ,骗取数额较年夜 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实践中,犯法 行为人主不雅 目的极其重要,也是断案的依据之一。本案田某预谋谋划 犯法 行为时,其主不雅 目的是以不法 占有为目的,通过“隐瞒真相”(以假换真)的办法 ,骗取雇主 的财物。故笔者认为田某应该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田某的量刑
由于田某诈骗的手表价值2万元,依据 刑律例 定,诈骗公私财物达3000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所以田某最终量刑会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
对此,你怎么看?如有不合意见,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来源:以身说法)
来源: 景德镇南河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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