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后悔权要进一步落地
一边是2014年《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付与 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另一边是“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质量相符 约定”“一经拆封,概不退换”等限制消费者退货的划定 ,签收到底能不克不及 视为商品质量及格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签收不得视为商品质量及格 ,需要 拆封检验 且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司法 若干问题的划定 (一)》对商品签收、拆封退换货等网购热门话题作出司法解释,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介入 交易主体多样化、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区 性、合同格局 化,是网购的典范 特点。网购后悔权的设计初志 ,就是要缩减信息差,保障弱势一方权益。七天的冷静期,是给消费者用以检验 商品质量、直接感触感染 商品真实效果的。如果消费者一签收就万事年夜 吉,哪怕由快递柜或代收点签收也无所谓,或者拆了就退不了,不拆就检验 不了,信息还是纰谬 称,实际上削减了政策效果。
近年来,相关部分 赓续 细化划定 、完善配套政策,努力做到掩护 消费者权益,也平衡商家利益。但部分电商平台和商家却试图通过各类 格局 条款或片面 约定,将“无理由退货”变为“有理由不退货”。《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25条划定 了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2017年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一步划分了弗成 拆封、试用、激活的商品以及消费者检验 的界限 。“七日内+商品完好=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到底什么是“商品完好”?依照 “对超出检验 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年夜 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争执双方谁都有话说。
商家可能觉得委屈,比如酒品一经离手卖出,就很难做好品控,所以“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再比如耳机等3C产品很容易被失落 包,因而不让拆封。若允许拆封检验 ,商家将会承担较高的防伪检验 难度和成本,以及被消费者买真退假、虚假退货等风险。京东曾因“个别用户通过以旧换新、失落 包等形式恶意牟利”“退货在返修的进程 中,发明 有接近三成的产品是假货”收紧退货政策,一些小商家的态度则是“小本生意可折腾不起啊”,这都是可以理解的。然则 ,“羊毛党”究竟 是少数。在现实生活中,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矩 未获法院支持的纠纷典范 案例不也是常见吗?
为规避个别恶意退款行为,岂能以多半 人的售后权益为价值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年夜 的网络零售市场,进一步落实网购后悔权,是始终把掩护 消费者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努力营造平安 宁神 消费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维 辰)
来源: 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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