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客 发表于 2024-3-1 12:47:25

网购后悔权要进一步落地

一边是2014年《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付与 了消费者“网购后悔权”,另一边是“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质量相符 约定”“一经拆封,概不退换”等限制消费者退货的划定 ,签收到底能不克不及 视为商品质量及格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明确,签收不得视为商品质量及格 ,需要 拆封检验 且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司法 若干问题的划定 (一)》对商品签收、拆封退换货等网购热门话题作出司法解释,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介入 交易主体多样化、交易环境虚拟化、交易空间跨地区 性、合同格局 化,是网购的典范 特点。网购后悔权的设计初志 ,就是要缩减信息差,保障弱势一方权益。七天的冷静期,是给消费者用以检验 商品质量、直接感触感染 商品真实效果的。如果消费者一签收就万事年夜 吉,哪怕由快递柜或代收点签收也无所谓,或者拆了就退不了,不拆就检验 不了,信息还是纰谬 称,实际上削减了政策效果。
近年来,相关部分 赓续 细化划定 、完善配套政策,努力做到掩护 消费者权益,也平衡商家利益。但部分电商平台和商家却试图通过各类 格局 条款或片面 约定,将“无理由退货”变为“有理由不退货”。《消费者权益掩护 法》第25条划定 了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2017年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进一步划分了弗成 拆封、试用、激活的商品以及消费者检验 的界限 。“七日内+商品完好=七日无理由退货”,但到底什么是“商品完好”?依照 “对超出检验 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年夜 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争执双方谁都有话说。
商家可能觉得委屈,比如酒品一经离手卖出,就很难做好品控,所以“一经签收,概不退换”,再比如耳机等3C产品很容易被失落 包,因而不让拆封。若允许拆封检验 ,商家将会承担较高的防伪检验 难度和成本,以及被消费者买真退假、虚假退货等风险。京东曾因“个别用户通过以旧换新、失落 包等形式恶意牟利”“退货在返修的进程 中,发明 有接近三成的产品是假货”收紧退货政策,一些小商家的态度则是“小本生意可折腾不起啊”,这都是可以理解的。然则 ,“羊毛党”究竟 是少数。在现实生活中,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矩 未获法院支持的纠纷典范 案例不也是常见吗?
为规避个别恶意退款行为,岂能以多半 人的售后权益为价值 ?我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全球最年夜 的网络零售市场,进一步落实网购后悔权,是始终把掩护 消费者权益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努力营造平安 宁神 消费环境的题中应有之义。(维 辰)
来源: 消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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